【注意事项】您所提交的被盗情况,如果不符合下面的受理条件将无法为您受理。
1、所提交被盗帐号下角色大于等于60级;
2、所申请找回被盗物品帐号与被盗帐号一致;
3、账号内被盗的时间距离提交单据时间小于72小时;
4、当年内第二次或第三次被盗时需绑定相关游戏产品的密保措施;
5、发现被盗的时间与您最后一次看到该物品正常存在在您身上的时间,相隔小于72小时;
6、为了快速便捷的为广大玩家服务,低价值物品将不予找回。如:后肘肉口粮、回旋金球、七星梦蝶双刀等。
7、如果有元宝或金钱可为您找回,在为您归还时,需要您的角色处于非在线状态。如果您的角色在线,我们会对角色进行踢下线操作,
请您理解并稍后尝试重新登录。
《天龙八部2游戏道具、装备丢失找回服务协议》
1. 总则
1.1 天龙八部虚拟物品申报找回服务(以下简称“找回服务”或“本服务”)是搜狐畅游公司为天龙八部游戏用户(以下简称“用户”)设立的
网络增值服务窗口。恢复特定用户申请的帐号内特定角色丢失的游戏道具、装备等特定虚拟物品。在此提醒用户:在使用本服务前,请您
仔细阅读本协议条款,特别需要注意本协议中免除或者限制搜狐畅游公司责任的条款和其他限制用户权利的条款。如果您不同意本协议的
内容,请不要申请或者使用本服务。当您点击"同意"的按钮申请、开始使用或者继续使用本服务,即视为用户与搜狐畅游公司已达成协议,
自愿接受本协议的所有内容。
1.2 找回服务的所有权和运营权,以及找回服务制度和活动的解释权均为搜狐畅游公司所有。
1.3 找回服务秉承以下宗旨:保障用户利益,尽最大努力帮用户挽回损失。
1.4定义
以下词语如无相反说明,在本协议内将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1)"天龙八部":指搜狐畅游公司研发/运营的网络游戏"天龙八部online"。
(2) 用户:指通过搜狐畅游公司认可的合法途径注册并使用"天龙八部"游戏服务的用户。
(3)帐号:指用户注册的搜狐畅游戏帐号。
(4)游戏角色:指用户利用帐号在"天龙八部"游戏中成功注册的特定游戏人物编号。
(5)虚拟物品:指搜狐畅游公司在"天龙八部"游戏内创设的游戏物品。搜狐畅游公司享有虚拟物品的所有权,并根据搜狐畅游公司与用户
共同确认的服务条款、用户守则等有关约定,授予特定用户所注册的游戏角色对特定虚拟物品在特定的时间与范围内享有使用权。
(6)找回:指搜狐畅游公司根据特定用户的申报,恢复特定游戏角色对特定虚拟物品的使用权的行为。
2.搜狐畅游公司郑重申明
2.1搜狐畅游公司承诺将尽最大的努力为用户提供本服务,但除根据特定目的和不违反规定的明确的适当的担保以外,搜狐畅游公司不作任
何其他类型的担保(不论是明确的或者是隐含的)。搜狐畅游公司不担保:
(1)本服务必定能满足用户的需求。
(2)本服务不会受不可抗力、计算机病毒、黑客攻击、系统不稳定、电信部门原因或者其他任何网络、技术、通信等客观或者人为因素的影响。
用户在使用本服务期间,有权监督搜狐畅游公司及搜狐畅游工作人员是否按照公布的标准提供服务,也可以随时向搜狐公司提出与本服务相关的
意见和建议。
2.2搜狐畅游公司免费为符合条件的用户提供找回服务,不向申请该项服务的用户收取任何费用。
2.3用户在申请找回服务时,应当向搜狐畅游公司如实提供相应的证据资料,保证其填写的信息是真实有效的,如因其填写的信息不真实造成用
户损失的,搜狐畅游公司将不承担任何责任。
3.服务申请及服务流程
3.1用户必须通过虚拟物品所在的游戏帐号对应的密码或防沉迷身份证验证登录并提交申请。
3.2用户必须如实填写申报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帐号、服务器、人物名称、丢失时间,丢失物品等。
3.3用户必须在虚拟物品丢失后72小时内(含第72小时)成功提交申请,超过72小时提交的将导致申请无法被受理。
3.4用户应及时配合搜狐畅游公司的调查工作,并尽可能详尽及真实准确的提供个人资料与其他相关资料。
3.5在距离上一次因虚拟物品丢失提出申报找回六个月之内,用户基于同一帐号不得再次提出申请找回,且用户每一次申请只能基于同一帐号
内的一个游戏人物提出。
3.6如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则用户的申报找回要求根据本协议将不被受理或者无法找回:
(1)用户登录在线客服提交虚拟物品丢失找回申报的帐号与实际出现丢失情况的游戏帐号不一致。
(2)用户填写的申请材料不属实或者不相符。比如:帐号、服务器、游戏人物不对应,丢失虚拟物品提供不属实,丢失时间错误等。
(3)用户成功申报的时间距离虚拟物品丢失时间已经超过72小时。
(4)用户未能够配合搜狐畅游公司的调查工作,未能及时提供详尽及真实准确的个人资料与其他相关资料。
(5)用户在六个月内基于同一帐号提出过丢失虚拟物品申报找回。
(6)用户单次就同一帐号下多个游戏人物提出丢失虚拟物品申报找回。
(7)用户提交错误的丢失虚拟物品申报找回要求,比如:虚拟物品实际上并未丢失,而是在游戏帐号对应的商店或仓库处等。
(8)丢失虚拟物品的帐号或者虚拟物品的合法使用人存疑,包括但不限于:
A.用户不能提供足够的充分的证据材料证实本人为帐号/游戏人物/虚拟物品的合法使用人。
B.第三方已提供表面证据证明第三方为帐号/游戏人物/虚拟物品合法使用人而用户不能提出充足的反证。
(9)由于不可抗拒因素(如网络异常,申报玩家过多等),造成未能成功受理用户的申报要求。
3.7申请享受找回服务的用户,应当向搜狐畅游公司提交足够、充分、完整的证据,包括但不限于帐号内虚拟物品丢失的时间、上网所在的地区、
损失的装备清单。搜狐畅游公司有权对用户提交的证据进行审查,并自主决定受理其申请,若用户提交的证据不足,搜狐畅游公司有权拒绝其申请。
3.8用户申请了丢失找回服务的,搜狐畅游公司将尽最大努力帮助其挽回损失,但不保证能够为其找回全部游戏道具、装备,也不保证其申请能够立
即得到搜狐畅游公司的响应。
3.9搜狐畅游公司特别提醒用户:如果您发现您在天龙八部游戏中的道具、装备丢失,最好是在第一时间内向搜狐畅游公司申请找回服务;如果在游戏
道具、装备丢失之日起3天内向搜狐畅游公司申请找回服务的,将有助于挽回您的损失;超过3天的,将可能无法找回您丢失的游戏道具、装备。3天后,
我们将无法帮您找回您丢失的物品。属于消耗品类道具的游戏道具、装备,由于存在被使用的可能,搜狐畅游公司无法帮您找回相关物品。
3.10用户及其创建的用户帐号,向搜狐畅游公司提交找回装备请求的次数是有限的。若系因游戏用户频繁操作失误导致财产丢失,即便是该用户申请了
找回服务,搜狐畅游公司亦有权拒绝为其提供该等服务。
4.服务终止
4.1用户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权在不事先通知用户的情况,单方面解除本协议,不再向申请的游戏帐号提供找回服务,且不向其提供任何补偿:
(1)使用带有非法、淫秽、污蔑或人身攻击的含义污蔑或人身攻击的昵称和签名档。
(2)未经允许,私自以搜狐畅游公司名义对外进行任何形式的承诺,或者举办有损害搜狐畅游公司声誉及商业利益活动的。
(3)违反《搜狐畅游用户协议》中的禁止性条款,给搜狐畅游公司造成损失的。
4.2用户如因为上述第4.1条的原因被搜狐畅游公司终止提供找回服务的,自此相应的游戏帐号将永久地不能申请此项服务,但不禁止通过其拥有的其他
天龙八部游戏帐号申请该项服务。
4.3因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如政府行为、地震、台风等,导致找回服务无法继续的,搜狐畅游公司将会以最快的速度通知用户,但不承担由此给其造成
的任何损失。
5.协议的变更
5.1 搜狐畅游公司保留在必要时变更本协议的权利。
5.2 搜狐畅游公司对本协议进行变更,将以通告形式公布在天龙八部游戏官方网站重要页面上,一经公布即视为通知用户。如果不同意所改动的内容,
用户可以不申请此项服务。如果用户申请,即视为接受本协议之变更。
5.3如果天龙八部游戏用户对本协议之变更有任何异议,则不应申请享受找回服务,如申请则视同接受本协议之变更。
6.保密条款
6.1尊重用户个人隐私是搜狐畅游公司的责任,搜狐畅游公司在未经用户的授权时不得公开、编辑或透露其注册资料及保存的非公开内容,由于法律需
要等原因除外。
6.2用户应妥善保管帐号资料、密码的安全性,若将保密资料泄露给第三方导致的帐号内虚拟物品丢失,用户承担过失责任。
7.有限责任声明
7.1搜狐畅游公司将不定期组织曾经申请并享受找回服务的用户诸如座谈之类的活动。凡参加搜狐畅游公司组织的活动或使用由搜狐畅游公司提供的
各项优惠及增值服务用户,如遭受任何人身或财物的损失、损害或伤害,不论原因为何,搜狐畅游公司将不负任何责任,但用户可以直接向产品服务
的提供商提出权利要求。
7.2用户须对其自身和其所邀请的宾客在参加搜狐畅游公司组织的活动时或使用由搜狐畅游公司提供的各项优惠及增值服务时的一切行为及违法、违
规或疏忽行为(不论是否故意)负全部责任。
7.3如搜狐畅游公司的系统发生故障影响到找回服务的正常运行,搜狐畅游公司承诺在第一时间内与相关单位配合,及时处理进行修复,但用户因此
而产生的经济损失,搜狐畅游公司和合作公司不承担责任。
7.4如因第三方如电信部门的通讯线路故障、通讯技术问题、网络、电脑故障、系统不稳定性及其他各种不可抗力原因而产生的对用户造成损失的,
搜狐畅游公司将不负任何责任,亦不给予其任何补偿。
8.其他约定
8.1本协议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法规,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法规之解释相一致,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管辖。如本协议与中华人
民共和国现行法律法规相抵触,则本协议将完全按照现行法律法规重新解释,但不影响本协议的整体效力。
8.2本协议签订地在北京,本协议的解释、效力及纠纷的解决,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若天龙八部游戏用户和搜狐畅游公司之间发生任何纠
纷或争议,首先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用户在此完全同意将纠纷或争议提交搜狐畅游公司所在地即北京市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管辖。
搜狐畅游公司